南京市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学生手机管理规定
日期:2021-03-01 阅读:5110 作者:校务办
南京市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学生手机管理规定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切实保护学生视力健康,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积极构建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1〕8号)精神,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学生手机管理。
目前,我校已在行知书院、传达室门口、教学楼每层楼办公室安装电话,以及学生活动楼层公共区域安装了固定电话供学生和家长联系,基于此,我校关于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学生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不得将手机带入课堂。
2.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上报学工处;进校后学生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住校生交由生活指导老师,走读生交由班主任。
3.将手机管理纳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对于违规携带、使用手机的学生,一经发现,学工处根据校规作出以下处理:
(1)首次违规: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资格,通报家长,手机由学工处代为保管,本学期结束后由家长领回;住校生停宿一周;走读生晚自修暂停两周;视其错误性质和影响及认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2)再次违规: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资格,通报家长,手机由学工处代为保管,毕业后由家长领回;住校生取消住校资格;走读生取消晚自修资格;视其错误性质和影响及认错态度给予纪律处分。相关事实记录在个人综合素质评价中。
4.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5.家长要对孩子使用手机做好监督管理的教育职责。
手机规范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让我们家庭、学校密切配合,共同引导孩子养成合理使用手机的习惯!
南京市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