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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接区人才办通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苏办发〔201617号)和省人才办《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8号)及《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要求,按照区人才办统一部署,现组织开展区教育系统省“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现就做好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教育系统选拔培养层次为第三层次,年龄须为197111日以后出生。

未参加期满考核的第四期培养对象,不得申报第五期省“333工程”;同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

二、选拔数量

区人才办分配给教育系统申报名额为15人(同一学校不超过3人)。

三、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按省市区文件通知要求执行(相关文件见附件)。各学校须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符合条件者积极申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条件,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2申报材料的填报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上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201655之前将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的《申请书》、附件材料和推荐人选汇总表等有关材料的电子版报送区教育局人事科电子邮箱。

选拔工作有关材料可登录江苏人才工作网,从“333工程”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www.jsrc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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