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规章制度
(七)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一、规章制度
1、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为规范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网络管理和接入服务、信息服务,保障学校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维护有关各方的正当权益,更好地为全校师生服务,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校园网是实现教育信息化、网络化、现代化的重要设施,为了确保校园网络环境的可靠运行和校园网信息系统安全,构建良好的校园网应用环境,信息中心在校长、分管校长的领导下,从事校园网的管理和推广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推进教育的现代化,认真制订校园网应用与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系统使用、维护、安全等各类规章制度。
第二条 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的所有管理者和使用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校园网由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信息中心负责规划、建设、运行控制以及负责管理和接入控制。
第四条 校园网的维护与运行控制由信息中心负责。所有楼内信息插座及其以上的网络线路、布线槽、网络设备、机柜内跳线等,统一由信息中心负责安装、维护、连接、设置。未经信息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占用、更换、损毁;不得改变其物理的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物理位置、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不得登录网络设备,紧急情况下经学校领导、信息中心特许除外。所有师生对学校网络的设备和线路负有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 信息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结构和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排除系统隐患等。但如果上述工作影响到全校师生的使用性能和使用方法,应预先通知。
第六条 校园网由专职(专业技术并具有大专以上学)人员进行管理,其它人员不得擅自更改系统配置;创设良好的应用环境,为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
第七条 网络管理员应该及时了解、掌握所管辖网络及信息服务的连接及运行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采取措施,监视、记录、检测、制止、查处、防范,对网络中违反有关规定的用户进行相应处理。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做好网络及相关设备、软件系统的维护工作,并认真做好网络管理日志。
第八条 网络管理员要科学、规范地建立起和维护好各类用户帐户,保守秘密,维护用户权益不受侵害,保证重要信息不被未授权用户访问;定期做好网络资源和重要数据的可靠备份,以防网络瘫痪而造成无法挽救的损失;按要求及时做好软、硬件资源帐册,帐目清楚、科学规范,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更换、装卸网络等相关设备和软件资源。
第九条 校园网所有用户在其网上活动中必须遵守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管理制度,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不得使用校园网络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等活动,也不得通过校园网查阅、复制或在网上发布、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
第十条 校园网用户的通信自由、通信秘密以及人身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予以侵害或剥夺。法律或有关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所有师生有权就其在校园网的使用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向网络管理员咨询。
第十一条 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和网络管理人员在所有与校园相关的活动中必须接受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保密机关、学校上级网络管理单位等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 任何校园网用户非信息中心允许,不得在校园网内开设内部或者外部的BBS服务,WEB服务等,一旦发现将禁止此IP访问校园网。
第十三条 校园网用户必须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校园网使用人违反本制度对他人构成侵害的,必须补偿被侵害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信息中心和网络管理员对系统运行过程中一切非人为过错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对于损坏校园网络设备和网络线缆者,应进行经济赔偿。对违反本管理制度情节严重的,信息中心和网络管理员有权强行关闭其IP地址及网络连接或信息服务并上报校长室以及建议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网络管理员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职责明确,认真构建校园网信息系统安全体系,杜绝任何人利用校园网发布、传播有损学校形象和国家安全的言论、信息。
第十六条 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和探究,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教育信息资源的建设,推进现代教育技术的广泛应用;树立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服务意识,为实现教育的现代化而努力工作。
本制度由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信息中心负责解释并实施。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 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五条 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 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七条 校园网上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在校园网信息中心备案
第八条 校园网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由学校信息中心向校长室及本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九条 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第十条 校园网及其子网上应使用具有合法版权的软件,维护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 未经学校信息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第十二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 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十四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对于违反以上条款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与处罚,对于情节严重者及触犯法律的行为,学校将转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 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及子网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网络服务器、工作站的管理单位(及个人)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给学校校园网系统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七条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由校园网信息中心会向学校报告,提请学校乃至公安部门处以警告或停机整顿,以至刑事处罚。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学校发布之日起实行,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3、网络中心控制机房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网络中心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和工作环境,更好地服务于全校师生的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学校网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网络中心机房管理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确保财产不受损坏。网络中心机房各种设备由各管理人员专管。管理人员对所管机房所有设备负全部责任。
第二条 机房管理人员要爱护设备,按技术规程操作,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对机房的网络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检修,并认真填写中心机房日志。严禁在机房内游艺或进行非业务活动。因违章作业所造成事故损失的,要按责任事故处理。
第三条 工作人员要保管好用户名和操作口令密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因泄漏用户名和操作口令密码所造成事故损失的,按责任事故处理。
第四条 机房是重点防火防盗单位,机房管理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应在每学期初检查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防盗窗,如有问题及时与总务部门联系解决。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房的安全、防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发现火警情况应立即报警,并切断电源,启用灭火设备扑救。
第五条 机房内所有设备、仪器、仪表等物品要妥善保管。管理人员每学期核对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第六条 外来人员或因临时性工作需要进入机房,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在场。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要事先征得同意;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触碰开关和设备。一般人员无故不得在中心机房内长时间逗留。
第七条 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早进入、晚离开时要检查设备情况,上班时密切监视校园网网络的工作情况,防止黑客袭击,做好数据备份,不得无故脱离岗位。下班时,要对所有计算机的电源进行细致的检查,该关的要切断电源,离开时察看灯、门、窗、锁是否关闭好。
第八条 管理人员定期整理、认真查看中心机房日志,定期检查服务器、交换机的运行情况。
第九条 保持机房安静,注意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办公桌和工作台面整洁。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学校发布之日起实行,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4、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使用计算机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计算机、互联网等方面法律法规。
第二条 自觉维护室内的清洁卫生,不乱丢杂物,不许将饮料、食品带入教室。
第三条 使用人员必须熟知所使用设备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使用。
第四条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不准擅自动手拆修,情况紧急要立即关机,切断电源。
第五条 使用人员要注意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使用完毕或下班后必须切断计算机电源。
第六条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计算机位置,更换计算机硬件和软件。
第七条 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谨防计算机病毒侵入,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光盘和U盘等。已正常运转的软件不得随意修改程序或相关参数。
第八条 严禁将计算机用于私人事物或聊天、玩游戏、浏览不雅网站等。
第九条 使用完毕,须填写使用记录。
5、计算机教室使用制度
第一条 使用计算机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计算机、互联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 自觉维护室内的清洁卫生,不乱丢杂物,不许将饮料、矿泉水、食品带入教室。
第三条 使用人员必须熟知所使用设备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使用。
第四条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不准擅自动手拆修,情况紧急要立即关机,切断电源。
第五条 使用人员要注意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使用完毕或下班后必须切断计算机电源。
第六条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计算机位置,更换计算机硬件和软件。
第七条 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谨防计算机病毒侵入,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光盘和U盘等。已正常运转的软件不得随意修改程序或相关参数。
第八条 严禁将计算机用于私人事物或聊天、玩游戏、浏览不雅网站等。
第九条 使用完毕,须填写使用记录。
6、学生使用计算机教室制度
第一条 上机前必须在计算机室外面排好队,经老师允许方可进入计算机室,并按安排的机号就坐。
第二条 上机时必须在指导老师安排下开关计算机,不得随意触摸任何设备,不得涂画设备。如属人为故意损坏设备的,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条 上机时注意爱护计算机及计算机室内的其他物品,只可使用铅笔,正确摆放学习用品;正确使用耳机。
第四条 计算机室不得携带与上机无关的物品以及磁盘。
第五条 下课前填写好使用登记,摆好凳子,经老师同意方可离开。
第六条 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暂停使用,立即报告教师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
第七条 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摆放好凳子,填写《计算计算机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第八条 保持教室环境卫生,不得随地抛弃废物。不得将与上机无关的任何物品带入计算机教室。
第九条 计算计算机室卫生坚持每周打扫一次制度,包括计算机设备,由学校统一安排指定班级打扫。
7、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第二条 管理人员要保证室内的卫生整洁,并定期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给设备除尘,每两个月清洗投影机过滤网,保障投影机工作时的通风散热,梅雨季节要定时给设备通电驱潮。
第三条 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须至少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经管理人员同意后,由管理人员登记统一安排使用。
第四条 使用人使用前应认真阅读设备的操作说明;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处理。
第五条 使用时,严格按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找出现故障的原因,及时处理后再使用。
第六条 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并把仪器设备放回原处。
第七条 未经电教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第八条 班级要设立电教管理员,负责班级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登记等工作,并做好防盗、防漏电等安全措施,未经授权者不得使用电教设备,严防浏览反动、淫秽等不良信息现象的发生。
8、报告厅、多功能教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报告厅、多功能教室是学校多媒体教学的专用教室,主要用于学校教学观摩活动、公开课及较大范围的会议等活动,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第二条 管理人员要保证室内的卫生整洁,并定期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给设备除尘,每两个月清洗投影机过滤网,保障投影机工作时的通风散热,梅雨季节要定时给设备通电驱潮。
第三条 需要使用报告厅、多功能教室的教师,须至少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经管理人员和相关负责人同意后,由管理人员登记统一安排使用,临时使用须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
第四条 使用人使用前应认真阅读设备的操作说明;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处理。
第五条 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
第六条 使用结束不得切断设备电源,待用中控或遥控器关闭投影机3~5分钟冷却完毕后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并填写《报告厅、多功能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第七条 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不能自行随意安装或删除任何软件,不安装盗版软件。
第八条 保持室内环境卫生,严禁吸烟或吃零食。做好室内设备的安全防范措施。
9、教师办公计算机管理制度
教师办公计算机是学校实施现代化教育教学的重要工具,为保证其正常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办公计算机使用教师为该计算机管理责任人。
第二条 教师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好办公设备,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使用者要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 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尤其是不得更改计算机的IP地址和工作组名等。
第四条 严禁拆卸计算机外壳,或维修零部件。
第五条 不得随意调换他人计算机的某些部件,如鼠标、键盘等,也不能私自更换好的零部件作其它用途,如遇自己解决不了的故障,请与信息中心联系,由信息中心检查维修。
第六条 计算机原则上不得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软件,严禁教师在上班时间利用办公计算机打游戏、聊天、看电影、炒股或做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不相关的事。
第七条 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网络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预防计算机病毒,恪守信息道德,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允许浏览不健康网站。
第八条 学生不得使用教师的办公计算机,若帮教师进行录入等工作,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第九条 应保持办公计算机和电脑桌的清洁,注意防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清洁工作,搞卫生时,抹布要拧干,防止机箱、显示器内进水。
第十条 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关机方法关机,不得强行关闭电源,下班时务必切断插座电源,确保用电安全,关好窗,锁好门,以防被盗。
第十一条 计算机使用教师必须与信息中心签订教师计算机系统安全和使用责任书,一式三份,一份教师自留,一份交总务处,一份存信息中心备案。
10、广播室、演播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广播室、演播室设备是学校常规电教装备,应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不得私自将设备外借或私用。
第二条 严格按规程操作,认真做好设备的防尘、防潮和日常保养工作,如有设备损坏,应安排进行维修,以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可使用状态。
第三条 广播演播内容要配合学校的工作,讲究思想性、艺术性、知识性,有利于学生素质提高,播放的音乐要健康向上,能活跃学生身心。禁止播放各种违禁音像片,不得使用潮湿、霉变的音像片。
第四条 广播、演播室要保持室内整洁,切实作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五条 注意用电安全。设备使用完毕应切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填写《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
11、广播室、演播室使用制度
第一条 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工作人员离开随手锁门。妥善保管钥匙,不得交给非工作人员。
第二条 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入广播室。
第三条 工作人员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严守岗位,提前审查播放的节目,播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对播放节目内容和质量做好实时监听。
第四条 播放内容出现意外,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中断播出,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
第五条 广播员要热心为全校师生服务,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每次播出后及时做好有关记录。
第六条 学生广播室,在指定教师负责指导下由学生管理,学生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广播室管理制度》。
第七条 保持环境整洁、美观。保持播放控制台、播放设备和机柜的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得将食品、饮料等带入本室。
第八条 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盗、防漏电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第九条 管理人员要做好本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如:消防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禁止室内吸烟、禁止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技能。
12、电子网络阅览室管理使用规则
第一条 本校教职工、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或“一卡通”可在电子阅览室内阅览,不允许借证上机或代他人划卡。
第二条 电子网络阅览室为读者提供:电子文献的阅读和查询;信息检索服务;互联网信息查询服务;多媒体资料的浏览和查询;帮助读者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知识;开展与计算机、计算机检索、网络服务有关的各种形式的培训;收发电子邮件等。
第三条 电子网络阅览室是学校师生查阅电子图书资料、上网查阅信息和应用网络资源的学习场所,必须做到防盗、防火、防潮,电源接地良好。
第四条 爱护电子网络阅览室设备,读者须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正确使用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因操作不当或其他失误,造成设备损坏,带来经济损失,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进入电子网络阅览室,不准携带食物、饮料,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
第六条 集体收看教学片,须提前与本室联系,由管理人员协调安排落实。需指导的,由带队教师负责学生的上机阅览指导、巡视和秩序。
第七条 资料非质量原因中途不得更换,非本室资料严禁在设备上使用。
第八条 遵守操作规程,计算机操作必须按要求规范进行,为维护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严禁随意更改配置或删除重要文件等破坏性操作,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将光盘、磁盘带入机房,发现病毒或计算机网络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
第九条 不做与学习、工作无关的事,禁止玩游戏、聊天,禁止带游戏软件进入电子网络阅览室,一经发现予以没收。严禁访问不健康的网站和浏览、发布不良消息,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不遵守图书馆有关规定的行为,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十条 离开时,正确关机,整理好键盘、鼠标、耳机和桌椅,并认真填写《电子阅览室使用情况登记本》,爱护室内所有设备,故意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 阅览音像时须带耳机,以免影响他人。
第十二条 电子阅览室开放结束时,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机房电源、门窗关闭等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并填写好《电子阅览室管理登记》。
13、学校信息技术设备报修制度
随着我校校园网客户端计算机逐年递增、设备老化,造成维护量的不断增加,为确保校园网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制定本报修制度。
一、 报修流程
1、多媒体教室设备故障,由班级电教管理员员及时填写报修单;
2、教师计算机设备故障,由该计算机责任人进行报修。
二、报修方式
1、网上报修:务必认真详尽的填写报修人、报修设备、报修地点、故障现象。
2、电话报修:务必认真详尽的说清报修人、报修设备、报修地点、故障现象。
三、响应次序
一级响应:多媒体教室电脑设备、学校重大活动需临时安装维护设备,及时响应;
二级响应: 软硬件小故障,尽可能通过校园内部电话解决问题;
三级响应:不能通过电话解决的软硬件故障,安排维护人员尽心保修。
四、维修时限
1. 鼠标、键盘等外设故障,半个工作日解决,主板、硬盘等设备故障3个工作日内解决;显示器等较大硬件故障需交供应商报修解决。
2. 小软件故障,1个工作日内解决;
Office等大型软件安装,2个工作日内解决;
系统重装,3个工作日内解决,老师自己做好数据备份,若造成数据丢失,电教盖不负责。
14、校园网用户守则
校园网是全校性的计算机互联网络,其服务对象为校内各部门、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为了加强管理,促进计算机信息资源和设施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广大校园网用户服务。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以下守则:
一、个人用户在准备与校园网连接前,必须向信息中心申请登记,然后签署《校园网用户守则》后,方可接入校园网,严禁私自接入。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严禁利用交换机或集线器进行连接多台计算机,如确有需要,也须申请登记后方可接入。
二、用户的IP地址由信息中心授权使用,不得任意改动和抢占;不得向他人提供或转让IP地址;未经信息中心书面同意,用户不得擅自更换网卡,如网卡损坏须更换,必须到信息中心登记。
三、用户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执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和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四、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五、必须接受学校信息中心和国家安全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及所采取的必要安全措施。
六、不允许利用校园网进行商业和其它任何盈利性活动;有义务向信息中心报告任何违反用户守则的行为;利用校园网获取和使用网络上的软件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
七、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其它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施的活动。用户必须加强对用户计算机系统的安全防护,按信息中心要求安装杀毒软件,及时更新病毒库,及时更新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的补丁程序,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杀毒。信息中心有权对入网的用户计算机系统进行安全防护检查,对达不到安全防护要求或安装有网络攻击性软件的计算机系统,信息中心有权停止其入网资格。
八、严禁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大量消耗网络带宽资源的操作,如运行大型网络游戏、大量下载电影等;严禁浏览淫秽、色情、赌博、暴力等站点,以免触犯法律和带来病毒。
九、对于违反本《用户守则》的用户,信息中心将对其进行警告,并有权停止对其进行服务,直至取消其联网资格。
本守则一式三份,一份用户自留,一份交总务处,一份存信息中心备案。
15、计算机系统安全和使用责任书
为了校园网信息系统和各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确保校园信息化健康有序发展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使用责任书”,认真履行以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使用职责:
1、计算机责任人要做好防尘、防潮、防盗等工作,应保持办公计算机和电脑桌的清洁,注意防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清洁工作,搞卫生时,抹布要拧干,防止机箱、显示器内进水。
2、妥善保管和维护好计算机软、硬件,发现问题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
3、严禁拆卸计算机外壳,或维修零部件,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尤其是不得更改计算机的IP地址和工作组名等。
4、在上班时间不利用办公计算机打游戏、聊天、看电影、炒股或做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不相关的事。
5、使用外来磁盘或光盘或其它储存介质,必须做好计算机病毒清查工作,注意收集有关病毒的公告信息。
6、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网络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预防计算机病毒,恪守信息道德,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允许浏览不健康网站。
7、防止任何人员利用计算机泄露国家机密和从事一切谋取私利的活动;防止任何人员利用计算机发布有损国家、学校或它人形象的言论(信息);防止任何人员利用计算机进入不健康的网站。
8、本责任书以签订日期生效,有效期至教师退回办公计算机止;如责任人发生更改,交接双方到信息中心重新签订。
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使用责任书”一式三份,一份由责任人存留,一份交总务处,一份由信息中心存档。
教师计算机硬件责任人基本配置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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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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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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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配置 |
计算机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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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系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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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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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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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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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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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责任人签名:____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信息中心负责人签名:____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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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教室多媒体系统安全和使用责任书
为了更加安全高效的运用教室多媒体设施,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订“教室多媒体系统安全责任书”,各班级电教管理员要认真履行以下教室多媒体系统安全和使用职责:
1、认真维护好多媒系统安全运行的环境,要做好防尘、防潮、防盗等工作,应保持教室计算机和讲台的清洁,注意防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清洁工作,搞卫生时,抹布要拧干,防止机箱、显示器内进水。
2、按要求做好教室多媒体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与电教老师联系。
3、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系统设置和安装与教育教学管理无关的软件。
4、使用外来磁盘或光盘或其它储存介质,必须做好计算机病毒清查工作。
5、防止任何人员利用本教室计算机泄露国家机密和从事一切谋取私利的活动;防止任何人员利用本教室计算机系统发布有损国家、学校或它人形象的言论(信息);防止任何人员利用本教室计算机系统进入不健康网站。
6、教室多媒体系统如因多媒体讲台门未及时上锁或其它人为损坏,则由肇事者或班集体照价赔偿。
7、如多媒体讲台门窗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如未得到总务部门及时维修而造成损失,则由总务部门负责赔偿;考试、放假期间,由总务部门接管并做好多媒体系统的移交手续。
8、每学期,学校将对管好用好教室多媒体设备(设备完整、系统运行正常)的班级给予一定的奖励。
9、自觉遵守计算机法规和计算机使用道德规范。
10、本责任书一学年签订一次;如责任人发生更改,交接双方到电教重新签订。
1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责任人存留,一份交信息中心存档。
____班教室多媒体系统安全责任人
班主任签名:
班级电教管理员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信息中心
电教管理员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二、岗位职责
(一)信息中心工作职能
信息中心是学校实施教育信息化的重要部门,担负着学校各类信息化应用的建设、管理、服务、维护的职能。具体的工作任务如下:
1、负责学校信息化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全校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管理,信息资源的收集、制作、利用、发布的过程、方法和手段,承担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信息化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计算机网、广播网、电视网等校园网络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以及计算机、电教、图书馆、阅览室、文印室、广播站等相关方面的工作。
3、承担信息技术课程教学任务,贯彻执行本校的教学计划,提高信息技术教学整体水平,认真开发和实施校本课程。
4、搞好多媒体课件、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和办公软件应用的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信息化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信息化应用技能。
5、负责学校网站的建设、维护和日常更新,做好网上宣传和网上办公。
6、承担校内宣传和教学工作的录像和照相任务,学科研究等专题片的制作,硬盘复制、光盘刻录、图片扫描、视频采集等。
7、负责教学课件和教学素材的制作与保存。
8、负责学校信息资源的收集与采编,建立学校资源库(课件、教案、试题、教学光盘等),发布在学校内部办公网上,为教育教学服务。 同时,也为学校领导及其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9、准备好各教研组多媒体课堂教学任务所用的电教设备,负责学校各计算机室的上机安排、多媒体教室的使用。
10、负责对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计算机教室、各办公室、广播站、文印室、编辑部等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各班教室的广播和线路,负责为全校师生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1、信息中心要逐步选聘、培养优秀人才,形成一支由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计算机硬件维护、软件开发、网站建设、教育教学、电教、管理及服务等各类人才组成的专业队伍,要有很强的业务经验和服务能力,以适应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需要。
12、完成校长、党总支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信息中心负责人工作职责
1、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根据信息中心的职责范围,全面主持本中心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信息化的制度与规定,推进学校的信息化工作。
3、带领本部门老师,指导教师开展网络教育教学研究和信息技术开发工作;带领各个管理教师为学校提供教育教学信息服务。
4、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教育信息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校园局域网、校园广播网、闭路电视网、网络教室、语言室、电教室等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用户做好教育教学信息的获取、输入、储存、处理、分析、利用等工作。
6、加强网络教学的课程设计和教学方法的研究,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研究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配合学科教师一起制订网络教学实验计划,完善电子教案、课件等音视频教学资料。
7、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员工有关信息化方面的技能培训、考核等工作。
8、负责制订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落实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督促、协调、检查全校电教设备的使用情况,负责重要精密仪器和贵重设备的效益管理。
9、统筹全校电教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维修工作,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0、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按照各级政府采购规定程序组织制定全校电教设备采购方案,做好电教设备的报废、报损、调拨以及核查和报批工作。
11、负责组织本中心人员的业务学习活动,了解和掌握人员的思想动态,协调各岗位之间的协同工作,及时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2、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
13、负责网络信息中心经费的预算、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财务报帐以及部门的资产设备管理。
14、部门各类资料的归档与管理。
15、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16、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三)校园网络中心管理教师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2、负责组织制定校园网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调校园网内部的关系、监督保证校园网的安全、正常运行.
3、负责审定校内信息标准,审查上网信息,保证信息安全。
4、做好校园网的普及和上网人员培训工作。
5、承担校园网各种网络设备的设置、配置、调整与系统管理,对网络性能进行实时监控。
6、承担校园网络信息中心的各种服务器的安装、运行与管理维护(服务器主要包括:WWW/MAIL/代理/NAT/其他应用服务器);
7、承担校园网网络设备的操作、运行、监视、状态检查、故障检测与排除,并记录操作日志;
8、承担分析日常网络运行状况,提出优化方案,动态调整网络结构。
9、负责各种服务器数据的备份与存档;负责各种用户访问日志的记录与备份。
10、负责校园网系统的定期检修,确保校园网系统的正常运行。
11、承担协同网络外线维护人员进行故障检查与排除工作。
12、承担出口防火墙的安全管理。
13、负责网络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管理,用户基本资料的存档。
14、协助网络规划建设人员完成拓扑结构资料的收集,及时提交拓扑结构的变更信息。
(四)校园网管理教师岗位职责
在信息中心主管的指导下,从事校园网的管理和应用,推广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和普及,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对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网站(www.sxhzx.cn)进行维护和管理。
2、对校园网软、硬件资源进行维护和管理,做好网络管理日志,便于系统维护和管理,确保校园网系统可靠运行。
3、定期做好网络资源和重要数据的可靠备份,以防网络瘫痪而造成无法挽救的损失。
4、积极组织教育教学资源、班级网站的建设和媒体课件创作活动,为课堂教学应用提供技术和应用的支持;负责基于网络环境下教育教学信息的组织、收集、统计、分析等工作。
5、信息中心档案建设和管理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6、参与教育教学资源库的建设和开发。
7、认真做好现代教育技术和应用的培训工作,提升全校师生的信息素养。
8、建立和维护好各类用户的帐户,维护用户权益不受侵害,保守秘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保证重要信息不被未授权用户访问。
9、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10、承担计算机房的管理工作。
(五)计算机教室管理教师岗位职责
1、负责管理计算机室内所有设备及环境,为学校信息技术的课程开设提供保障。
2、负责计算机室内所有设备的登记、保管、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交接清单。
3、负责计算机室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经常巡视计算机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质保期内的设备,出现故障,及时与相应公司联系,质保期外的设备,必须要同时两人确认设备的损坏部件,由信息技术负责人报请采购,及时完成维修,要有维修的完整记录以确保设备的完好率,保证上机教学的正常开展。
4、保管好自己所负责计算机室房门的钥匙,不能随意转借,如有遗失及时上报。
5、严格遵守用电规范,及时发现用电隐患,及时排除。离开时要关闭各种机器设备和照明灯、空调等设备电源;要关闭并锁好计算机室门、窗。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允许学生私自开机、关机或做与课程无关的操作,不得让学生乱调、乱试、私自拆卸微机,特别是不允许带入个人的优盘、和光盘进行使用,如出现上述情况将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7、编排指定学生在微机室上课的座位,不得允许学生擅自调换座位及机器设备。
8、按照教学要求安装好所需软件,保证多媒体教学软件的正常使用。微机室管理人员要管理好各种软、硬件设备,不得违规外借或挪用。
9、禁止和防范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计算机室。计算机室及周边地区严禁烟火,计算机室内不得明火作业。计算机室一律禁烟。
10、计算机室工作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断电源并报警,积极使用灭火设备扑救。
11、定期负责清扫计算机室卫生,保持整洁、禁止在计算机室内吃食品、吸烟或随地吐痰等,严禁学生在桌子、墙壁上乱写乱画。
12、计算机室管理员负责计算机室的管理与维护,并负责建立工作日志。认真做好各种记载(计算机室使用记录、计算机室设施维护记载、教学软件的添置与损坏记载等)。
13、认真钻研,不断积累,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了解掌握本行业的发展动态。
14、严禁利用计算机室从事非法活动,严禁访问不良网站。
15、及时升级杀毒软件,确保计算机室安全运行。
(六)电教管理教师工作职责
1、电教管理教师负责管理好学校的电教仪器、设备及影音资料,要做到分类存放、布局合理、摆放整齐。
2、协助学校、信息中心制定并贯彻电教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对全校计算机系统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对全校多媒体教室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
4、参与教育教学资源库和网站的建设。
5、认真钻研业务,熟悉各种电教设备的性能、用途及操作方法,并能做好教师的应用培训和辅导工作。负责培训、指导班级电教管理员工作。
6、每学期开学前、期中和期末,对所管理器材全面清点、检查、维修。
7、配合学校的财物管理工作,管理好电教物品,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对新购进的各类仪器、设备、影像资料等及时入帐。总帐和分帐完备,做到帐、物、签相符。
8、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9、完成学校领导及信息中心布置的临时性、突发性任务,每学期期末做好电教工作总结。
(七)班级学生电教管理员工作职责
1、班级学生电教管理员协助班主任老师对班级电教设备使用和管理,并直接对班主任负责。
2、班级学生电教管理员协助任课教师使用班级电教设备,班级设备管理员是班级中唯一被授权使用班级电教设备的管理者,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班级电教设备。
3、班级学生电教管理员由班主任选拔,经学校设备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后任命并上岗,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得任用,并定期参加学校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
4、班级学生电教管理员负责《教室多媒体设备使用情况记录表》的管理工作并负责记录。
5、班级多媒体出现故障、异常等情况及时向班主任老师和电教老师汇报。
6、监督并制止班级其它同学有损班级电教设备的行为,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与班主任老师及时沟通。
(八)视听演播室(校园电视台、视频会议、微格教室、广播室)管理教师职责
电视演播室(校园电视台、视频会议、微格教室、广播室)是学校重要活动现场直播及电视节目制作场所,是学校开展电视专题教育活动的阵地,为加强演播室的管理,保证演播室设备的良好运行与有序使用,演播室由信息中心派专人管理。管理教师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本室设备以及有线电视网络的管理、维护、保养;对本室设备进行专人管理,做到帐物两清。定期清理机器内外灰尘,坚固螺丝,检查设备使用性能。了解机器用处和功能,维护保养设备完好率在定期检测有线电视传输网络状况,保证各个终端都能收看校园电视。
2、负责本室的安全保卫和安全防火;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出入本室。将贵重设备专人专柜保管,检查门锁质量,防止偷盗。实行工作岗位防火责任制,明确消防任务。
3、负责管理好学校的摄影、摄像仪器和设备,保存各类教育教学影音资料,要做到分类存放、布局合理、摆放整齐。
4、负责学校行政、交流、教学、学生大型活动等的摄影、摄像工作。
5、负责学校相关的专题片、教学片的制作工作。
6、负责教学音视频素材的采集、编辑、制作工作。录制中央台,教育电视台的优秀节目,为教育教学提供教育资源。
7、提前做好室内外、升旗仪式的准备工作,保证播出效果。
8、参与教育教学资源库和网站的建设。
9、完成学校领导、信息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