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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1年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

  

根据 2021 年省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安排,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就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调查采用网络问卷方式,南京市调查时间为 2021924日至930日。

二、调查对象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三、具体实施

用手机微信扫描相应二维码进入问卷。二维码如下: